其他 A2P 簡訊法規

澳洲A2P申報啟動

對於向澳洲提供OTP、物流提醒、預約通知與行銷簡訊的聚合商、電信商及CPaaS團隊,監管重點正從Sender ID展示轉向批發A2P簡訊價格與交易資料。ACCC擬要求相關紀錄至少保存兩年,首個三個月統計期截至2026年10月31日,報告最遲應於2026年11月21日前提交。

發布時間:2026/11/01 更新時間:2026/11/01

一、監管重點

澳洲競爭暨消費者委員會(ACCC)擬建立A2P SMS紀錄保存規則,涵蓋行動網路業者向聚合商或A2P簡訊零售商提供的批發服務,以及A2P終止服務。首個統計期為2026年8月1日至10月31日,報告擬於11月21日前提交;後續統計期以每年1月31日與7月31日為截止日。紀錄至少保存兩年,範圍包括批發客戶、網內與網外遞送、價格及交易安排等欄位。

二、對企業的影響

這不是針對終端使用者的簡訊內容禁令,而是對A2P批發市場透明度的監管升級。電信商與大型通路商若無法從計費、路由、客戶管理及供應商系統還原每個統計期的流量、單價與遞送關係,可能在監管申報、價格爭議及供應商稽核時出現資料缺口。對CPaaS與跨境聚合商而言,合約中的批發客戶身分、目的地網路與轉售鏈路也會成為可核查的商業紀錄。

三、操作建議

建議先依統計期建立A2P資料字典,將簡訊數量、網內與網外遞送、客戶類型、目的地電信商、批發單價、折扣及轉售關係統一為可追溯欄位。對跨境業務,不要只保存最終到達報告,也要保留上游通路、路由變更與價格版本。2026年11月21日前應完成首期資料對帳、異常值複核與保存策略確認,並將兩年保存期限寫入供應商合約與內部刪除規則。

常見問題

我們是跨境CPaaS,不是澳洲電信商,也需要準備申報資料嗎?
擬議規則的直接紀錄義務主要針對指定紀錄保存主體,但CPaaS與聚合商可能以批發客戶或資料提供方身分被要求配合。建議現在就能依客戶、目的地網路、遞送模式與價格版本匯出明細,否則電信商申報與企業自身帳單之間容易出現無法解釋的差異。
首個統計期已經結束,企業現在最先要檢查什麼?
先鎖定2026年8月1日至10月31日的帳期,核對計費系統、路由平台與客戶合約中的總量是否一致,再拆分網內、網外與終止服務資料。對無法歸類的批發客戶、臨時折扣及路由切換,應建立異常清單並保存說明依據,避免申報時只剩彙總數字。
兩年保存期限會不會與企業現有刪除政策衝突?
可能會。企業應將監管紀錄與簡訊正文、使用者隱私資料分開管理:對申報所需的交易、價格與遞送欄位設定兩年保存,對不必要的訊息內容與個人資料則依隱私政策縮短保存。刪除任務應保留欄位級例外規則、到期時間與執行紀錄,避免為滿足申報而無限期保存完整簡訊內容。
本文僅供資訊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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