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監管重點
第47號法案將簡訊、語音留言和免響鈴留言納入電話招攬定義,受規範招攬不得在上午9時前、晚間7時後、週日及法定假日發起。該定義同時排除符合事先明確書面同意的聯繫、涉及既有債務或履約的訊息,以及過去12個月存在既有商業關係的聯繫。時段限制不能脫離這些排除條款,直接套用於全部企業簡訊。([palegis.us](https://www.palegis.us/statutes/unconsolidated/law-information/view-statute%26txtType%3DPDF%26SessYr%3D2026%26SessInd%3D0%26ActNum%3D0047.))
二、對企業的影響
從營運角度,團隊應把促銷、潛在客戶資料蒐集與純履約通知拆成不同佇列,而不是按「同一品牌」共用放行標籤。第47號法案同時更新登記要求:適用且未獲豁免的電話行銷業者原則上須提前30天向州總檢察長辦公室登記,登記豁免與訊息排除不是同一判斷。委託方應分別核驗供應商登記依據、活動用途與例外證據,避免把通路連通當成州法許可。([palegis.us](https://www.palegis.us/legislation/bills/text/PDF/2025/0/SB0992/PN1649))
三、操作建議
建議為賓州活動增加「適用或排除依據」欄位;尚未完成分類的行銷任務先暫停,並把受規範任務的發送與重試限制在9時至19時之間,封鎖週日及法定假日。另外將STOP、QUIT、END、REVOKE、OPT OUT、CANCEL、UNSUBSCRIBE七種回覆接入退訂處理。上述設定屬於落實法條的操作方案,應以測試手機號碼驗證退訂後取消待發任務,並保存處理時間與執行結果。([palegis.us](https://www.palegis.us/statutes/unconsolidated/law-information/view-statute%26txtType%3DPDF%26SessYr%3D2026%26SessInd%3D0%26ActNum%3D0047.))